Taiwan Digital COVID Certificate
0.0.1 - CI Build
Taiwan Digital COVID Certificate - Local Development build (v0.0.1). See the Directory of published versions
臺灣數位疫苗接種證明交換格式說明
此為台灣數位疫苗接種證明的FHIR實施指南
一、背景說明COVID-19的疫情除了造成全球人民大量確診與死亡之外,也由於國家城市封鎖與隔離檢疫等措施,使得國際旅行停滯,對全球經濟產生重大的影響。為了盡速恢復國際旅行,目前國際上許多國家(如新加坡)、區域聯盟(如歐盟)與全球性組織(如WHO),都開始規劃疫苗接種證明。臺灣做為國際社會的一份子,在防疫措施獲得全球讚賞之餘,也要對後疫情時代如何盡早恢復民眾正常生活作息展開部署,因此,衛福部自三月開始規畫,依照國際通用標準與格式來建立我們自己的疫苗接種證明。
二、國內的需求疫苗接種證明分為紙本與數位兩種,數位較紙本有不易偽造、竄改及遺失等優勢;目前國際上發展數位疫苗接種證明,許多均採用HL7最新的FHIR標準,如WHO(https://who-int.github.io/svc/index.html)和歐盟(https://build.fhir.org/ig/hl7-eu/dgc/index.html)等,為了方便與國際接軌,因此臺灣的數位疫苗接種證明也採用FHIR標準來進行開發。
三、使用情境依據國際上對疫苗接種證明的規劃,使用證明的過程大約會牽涉三種角色:發證端、持證端、與查證端,雖然目前臺灣對疫苗接種證明完整的使用情境尚在規劃中,但使用的對象應該不脫離上述三者,茲將此三者的關係與所扮演的角色說明如下:
發證端負責發行證明(包含資料的蒐集),可能是相關主管機關(如疾管署),也可能是施打疫苗的醫療院所,發證端應使用簽發系統進行發證,此系統可由主管機關或民間單位開發。
接種者接受疫苗施打後,由發證端將證明送至接種者指定之email或行動裝置app,或應其要求列印出紙本,持證端(接種者或被授權者)即可以紙本或透過相關載具(包括email或行動裝置app)將證明呈現,呈現的內容必須能同時滿足接受視覺查核(資訊直接呈現)及接受資訊工具查核(資訊打包於QR-Code中);而此呈現證明之行動裝置app,亦可由主管機關或民間單位開發。
查證端要查核持證端呈現的證明時(可能包含資料的確認),可能位於國內,也可能位在國外;同時依照查證端的資訊與聯網能力,查核方式可能僅透過視覺查核,或透過掃描QR-Code後取得打包資訊查核,亦或再聯回發證端進行查核,從資安的角度,第三者的資安強度最高,但除牽涉如前所述之查證端的資訊與聯網能力外,若查證端位在國外,還會牽涉國際信任框架的運作。而位於國內的查證端,其所使用之查驗工具,亦可由主管機關或民間單位開發。
從發證端發行證明到查證端查驗證明,為使過程中所有資訊的傳遞順利,應由衛福部負責制定單一的標準與格式;並且由於查證端可能位在國外,為了順利與國際接軌,此標準與格式將會採用HL7最新的FHIR標準,這也是WHO、歐盟及許多國家組織都採用的標準與格式。而衛福部除了參考國際之外,也會先制定一版後公開徵求大眾的意見與建議,使制定的標準與格式更加完備。
四、欄位說明 1. 數位疫苗接種證明欄位目前整合了WHO、歐盟、以及臺灣疾病管制署疫苗接種紀錄卡上的欄位需求,同時也為了保護個人隱私,遵循國際上普遍採用的最小揭露原則,僅蒐集紀錄為達成疫苗接種證明使用目的的必須資訊,訂定了臺灣數位疫苗接種證明上所需要的欄位與編碼規則,茲說明如下:
類型 |
欄位別 |
說明 |
---|---|---|
病人 |
姓名 |
接種者姓名 |
英文姓名 |
接種者英文姓名,Last Name在前,First Name在後,英文姓名需與護照相同 |
|
身分辨識ID |
身分證字號/居留證號/護照號碼 |
|
性別 |
接種者生理性別 |
|
國籍 |
接種者國籍,國家代碼須符合ISO 3166 |
|
出生年月日 |
接種者出生年月日,日期格式依ISO 8601規範 |
|
疫苗及 |
疫苗或預防措施 |
疫苗種類 |
疫苗的商品名稱 |
疫苗商品名稱 |
|
製造商 |
製造商名稱 |
|
劑別 |
疫苗接種過程中的第幾劑 |
|
批號 |
英文或數字的組合,以利識別每一批疫苗,若發生問題時可透過批號追蹤 |
|
接種日期 |
疫苗接種日期,日期格式依ISO 8601規範 |
|
機構名稱 |
負責接種疫苗的醫事機構名稱/代碼,以衛福部醫事管理系統之資料為準 |
|
醫療人員姓名 |
施打疫苗的醫事人員姓名或代碼,數位證明以醫事人員卡簽章驗證 |
|
接種國家 |
接種疫苗的國家,國家代碼須符合ISO 3166 |
|
下次接踵日期 |
紀錄下次疫苗施打的日期,日期格式依ISO 8601規範 |
除了疫苗接種紀錄之外,衛福部也思考將病毒檢測紀錄納入證明中,目前依據疾管署「預防 COVID-19 入境檢疫措施-搭機前 3 日內核酸檢驗報告相關問答輯」中的資訊,規劃納入的病毒檢測相關欄位如下:
類型 |
欄位別 |
說明 |
檢驗相關 |
疾病名稱 |
COVID-19或SARS-CoV-2 |
採檢日 |
採檢的日期,日期格式依ISO 8601規範 |
|
報告日 |
報告產出日期,日期格式依ISO 8601規範 |
|
檢驗方法 |
檢驗報告需採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,不可為血清免疫學(Immunoserology)檢驗抗原(Ag)或抗體(IgG或IgM) |
|
判讀結果 |
檢查報告結果,包括Negative、Positive、Undetectable |
類型 |
欄位別 |
Profile中欄位名稱 |
---|---|---|
病人 |
姓名 |
Patient.name |
英文姓名(同護照) |
Patient.name |
|
身分辨識ID |
Patient.identifier |
|
性別 |
Patient.gender |
|
國籍 |
Patient.address |
|
出生年月日 |
Patient.birthDate |
|
疫苗及 |
疫苗或預防措施 |
Vaccine.code |
疫苗的商品名稱 |
||
製造商 |
Immunization.manufacturer |
|
劑別 |
protocol applied |
|
批號 |
Immunization.lotNumber |
|
接種日期 |
Immunization.occurrence |
|
機構名稱 |
Immunization.location |
|
醫療人員姓名 |
Immunization.performer |
|
接種國家 |
Immunization.location |
|
下次接踵日期 |